2021年6月5日,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按照《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萬噸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項目環評文件的審批意見等要求對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一)項目程主要建設內容
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萬噸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位于義安區天門鎮板橋村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內,項目占地面積158334m
2,總建筑面積13980m
2,新建一條年加工處理120萬噸建筑垃圾再生資源生產線及其配套設施。
項目名稱: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萬噸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
建設單位: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項目環評編制單位:安徽華森環境科學研究有限公司;
環保設計單位:安徽華森環境科學研究有限公司;
項目開工建設時間:2019年3月;
項目調試時間:2020年12月。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7年8月2日,義安區發展改革委對年加工120萬噸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進行備案,備案號為2017-340721-42-03-017575。
2018年6月,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華森環境科學研究有限公司編制了《年加工120萬噸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2018年6月19日,原銅陵市義安區環境保護局以義環評〔2018〕15號《關于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萬噸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函》批準項目建設。
2019年3月,項目動工建設;2020年12月,項目建成并投入調試;2021年5月28-29日,安徽森力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開展了項目竣工環保現場驗收監測工作;在此基礎上,安徽環能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萬噸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三)投資情況
工程實際總投資為1100萬元,環保投資為192萬元,所占比例為17.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的范圍為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萬噸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內容。
二、工程變動情況對照生態環境部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驗收階段經過實際調查,項目現階段未發生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一)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廠區道路清洗用水、抑塵噴淋水和生活污水。廠區道路清洗用水、抑塵噴淋水經廠區污水管網進入廢水沉淀池,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廠區抑塵,不外排;項目勞動定員15人,生活污水產生量約0.6t/d,生活污水依托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有污水處理裝置處理后用于周邊植物綠化,不外排。
(二)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車輛運輸過程中產生的道路揚塵,原材料以及成品堆放過程產生的揚塵,裝卸料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傳送過程中產生的粉塵以及破碎、篩分過程產生的粉塵。
破碎、篩分過程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15米高排氣筒處理;車輛運輸過程中產生的道路揚塵,原材料以及成品堆放過程中產生的揚塵,裝卸料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傳送過程產生的粉塵無組織排放,主要采取對廠區內地面進行灑水抑塵、運輸車輛封閉遮蓋、限定運輸車輛速度、對主要產塵點進水噴淋抑塵。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來源于破碎機、篩分機等設備運轉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對于項目噪聲治理主要采取的措施為:在進行合理布局的基礎上,購置低噪聲設備,進行廠房隔聲、基礎減振、綠化降噪等。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產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沉淀池沉淀的泥砂、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生活垃圾,均為一般固體廢物;產生的危險廢物為廢機油(危險廢物代碼為HW08 900-249-08)。沉淀池沉淀的泥砂、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主要成分為石粉,可直接作為產品用于混凝土攪拌站生產;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廢機油作為危險廢物,在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現有危險廢物暫存間貯存,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根據《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萬噸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項目環保設施調試效果檢測情況如下:
1.廢水
項目生活污水經原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用于周邊綠化灌溉,驗收監測期間因廢水水量極小,故未開展監測;抑塵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
2.廢氣
2.1廢氣固定源
驗收監測期間,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萬噸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破碎、篩分廢氣布袋除塵器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計算,破碎、篩分廢氣布袋除塵器對顆粒物的平均去除率為90.9%,符合環評文件中預計的去除率90%的要求。
2.2廢氣無組織排放
驗收監測期間,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萬噸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測結果均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3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3.廠界噪聲
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廠界四向連續2日晝間、夜間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沉淀池沉淀的泥砂、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生活垃圾,均為一般固體廢物;產生的危險廢物為廢機油(危險廢物代碼為HW08 900-249-08)。沉淀池沉淀的泥砂、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主要成分為石粉,可直接作為產品用于混凝土攪拌站生產;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廢機油作為危險廢物,在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現有危險廢物暫存間貯存,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
5.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本次驗收監測結果,按照年生產300天,每天生產16小時核算,項目顆粒物排放總量為0.552噸/年,符合原銅陵市環境保護局對本項目核定的污染物總量排放指標顆粒物0.61噸/年的要求。
五、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對照項目環評文件和環保主管部門批復,項目周邊50米范圍無新建環境敏感點。生活污水和清洗廢水不外排,廢氣固定源和無組織廢氣達標排放,廠界噪聲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分類處置,故本項目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萬噸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審批手續完備,基本按照環評文件及批復的要求落實了污染防治及生態保護措施。根據《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萬噸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具備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該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合格。
七、后續要求1、完善喂料、破碎工序集氣罩收集系統,加強破碎、篩分工序粉塵治理設施的運維管理,保證設施設備正常運行,確保粉塵廢氣穩定達標排放。
2、完善和健全企業環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類環保管理臺賬;
3、持續加強生產、堆場、運輸等環節的揚塵污染控制,對各產塵點治塵抑塵日常工作進行制度管理。
4、規范設置廢氣監測平臺及監測孔,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工作。。
八、驗收人員信息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萬噸建筑垃圾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會單位代表和專家共計10人(具體名單附后)。
安徽金長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
金長城城市垃圾綜合利用項目驗收監測報告表-6.3